释义 |
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 1、当事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审查当事人的离婚申请,查明当事人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当事人是否符合离婚登记条件; 3、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审查并询问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明和证明材料; 4、当事人确实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协议的,应当场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