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 离婚的程序有协议离婚程序和诉讼离婚程序。 协议离婚程序: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诉讼离婚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等。 4、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5、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四条规定,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四条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