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建维修工程结算诉讼时效为多久 |
释义 |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对工程价款结算有争议的,起诉时效为三年。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九条 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有异议,已竣工验收或已竣工未验收但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其质量争议按该工程保修合同执行;已竣工未验收且未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工、停建工程的质量争议,应当就有争议部分的竣工结算暂缓办理,双方可就有争议的工程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决方案,或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处理决定执行,其余部分的竣工结算依照约定办理。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二十条 当事人对工程造价发生合同纠纷时,可通过下列办法解决: (一)双方协商确定; (二)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 (三)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一、工程量签证结算单有效期限几年 工程结算单的有效期,首先看是否有约定的付款时间。如果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或者在结算单上有明确的付款时间,按照民法典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从应付款时起算。如果没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结算单上也没有付款时间,则该结算单的有效期间,也就是诉讼时效期间仍然为3年,但起算时间从发包人拒付结算工程款开始起算。即诉讼时效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起算。工程欠款时效应从建设单位应付款而不付起算。但是如果工程结算单仅仅是整个工程的中间结算之一的,那么其有效期,从签署之日起有效,但其诉讼时效期间,也就是其受到法律保护的期间,从最后一期付款期间届满时,再加上3年。 由于工程项目上存在很多管理不规范的现象,双方的约定不明,因此,应根据具体情况来逐一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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