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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涉外诉讼离婚是怎样的程序
释义
    涉外诉讼离婚的程序为:
    1、确定管辖法院并提交起诉状,请求离婚。
    2、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预交诉讼费。
    3、双方到庭参加诉讼,一般先调解,调解不成再审判。
    4、审理完毕宣判结果。
    5、过了上诉期后,法律文书生效,可以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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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8:2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