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受理涉外离婚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涉外离婚诉讼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受理裁定书。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法院受理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计算规则是什么 法院受理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计算规则是: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如果委托律师进行案件的受理的按照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离婚诉讼什么情况下法院不予受理 离婚诉讼这些情况下法院不予受理:1、男方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但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的。2、原告不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的。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法院受理法院起诉离婚要符合什么条件? 法院受理离婚诉讼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离婚诉讼法院不受理怎么办 起诉符合法定条件,并且所提交的材料齐全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不受理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离婚的话哪个法院受理 法律咨询解答 诉讼离婚找被告住所地法院。如果被告住所地不是其经常居住地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被告一方被监禁、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等情况下,可以确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该内容由 王文格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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