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调解书本身的时效应当是永久有效,但是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两年,这两年应当是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则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没有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