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里可以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
释义 |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应由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是根据劳动功能和生活自理程度进行等级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诊断证明和相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在60日内作出,并可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一年后,如伤残情况发生变化,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法律分析 一、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在哪里做? 工伤事故造成劳动者出现伤残的,伤残鉴定应该由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初次劳动能力鉴定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的时间应当是工伤职工的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或者是已经痊愈。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请主体不同而有所区别。 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工伤诊断证明,以及医院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包括有关的放射材料)。 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评定)流程的说明是怎么样的?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5、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6、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结语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应由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是根据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能力障碍程度进行等级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工伤诊断证明以及相关病情、治疗情况等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在60日内作出结论,并及时通知申请单位和个人。如对鉴定结论不服,可在15日内向上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申请。1年后,如认为伤残情况有变化,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四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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