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那么夫妻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公证吗? |
释义 | 未婚夫妻由于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各自的财产归属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财产问题。而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项公证,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持,才能顺利办理此项公证。因为我国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由于双方结婚后,对财产的共同使用、消耗、经营,使个人财产很难与共有财产进行区分和认定,除非夫妻双方对所达成的协议均无异议,否则婚前只能是“与君无缘”了。实践中就有当事人在婚前个人投资买房子,婚后(尤其是后)多年才想把房子做个婚前财产公证,以便留给自己的孩子,由于配偶不同意,费了好多周折。因此,从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最佳时间上看,晚办不如早办,婚后再办不如婚前就办。 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公证吗 不是。我国没有一部法律规定要对婚前财产协议做公证。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该书面协议无论是否做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在证明力上更高。 民法典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公证吗 不是。我国没有一部法律规定要对婚前财产协议做公证。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该书面协议无论是否做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在证明力上更高。《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公证吗 签订婚前财产协议不是必须要公证,是否公证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该书面协议无论是否作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在证明力上更高一些。 婚前财产协议是否必须公证 婚前财产要不要公证完全由当事人自己自由决定。婚前财产公证,是即将结婚的男女双方,对各自婚前的财产,通过公证处,对其财产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的证明。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要分割。这就会出现夫妻在离婚时,因为某项财产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产生争议的现象。也可能发生本来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却在离婚时被法院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婚前财产公证的作用在于,可以把夫妻在结婚前的财产状况记录清楚。因此,夫妻在离婚时,就可以通过婚前财产公证证明某项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从而不需要予以分割。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夫妻婚前财产要公证,因此不公证是可以的。婚前财产要不要公证完全由当事人自己自由决定。 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公证么 签订婚前财产协议不是必须要公证,是否公证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该书面协议无论是否作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在证明力上更高一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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