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救记录几小时内补上 |
释义 | 抢救记录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完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紧急抢救未能及时填写病历的,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病历中抢救记录的书写内容有哪些? 急、危、重患者实施抢救,应有抢救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1.详细记录病情恶化的过程及时间。 2.按时间顺序记录采取抢救措施的具体内容、实施时间和治疗后的反应,包括药物的具体用法、用量、给药途径、用药时间等。 3.记录上级医师及会诊医师意见等,并注意标注时间。 4.向患者家属交待病情,记录谈话要点,必要时须家属签字。 5.抢救记录必须在抢救结束后立即记录,及时完成。 6.参加抢救人员名单。主持抢救医师姓名、职称、签名。记录医师签名。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因紧急抢救未能及时填写病历的,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篡改、伪造、隐匿、毁灭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该内容由 王伟凡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