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道路交通事故处罚标准有哪些? |
释义 | 当今社会,人人都有辆车,人人都会开车,尽管学车时候已经很明确地学习了交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能忘的也就都忘记了,同时对于许多女司机来说,开车上路无异于又是更大的考验,在道路上也很容易违规,那么道路交通事故处罚标准有哪些?我们来听听的回答吧。道路交通事故处罚标准有哪些?造成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需要对机动车驾驶员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其违章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罚,符合下列 第一、二项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百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符合下列 第三、四项的,处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五十元以上一百五十元以下罚款;符合下列 第五、六项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造成特大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的; (二)造成重大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 (三)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 (四)造成一般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 (五)造成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下的; (六)造成轻微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对上述 第一、二项的机动车驾驶员,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上述第三项至第六项的机动车驾驶员,并处吊扣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一)逃逸; (二)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三)隐瞒交通事故真相; (四)嫁祸于人; (五)其他恶劣行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裁决之日起生效。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二年内不准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责任者给予处罚时,应当制作裁决书,分别送交当事人、被处罚人的工作单位和被处罚的机动车驾驶员现籍车辆管理部门。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做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军人、武装警察给予吊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交由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执行。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应当及时将执行情况告知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