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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重疾险中的拒赔理由是否可以与律师商量并提出异议?
释义
    法律分析:重疾险属于人身保险范畴,一旦投保人被确诊患有保险合同中列明的重疾,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理赔。但是保险公司有时会以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接受体检,未按照医嘱进行治疗等理由拒绝理赔。此时,投保人可以与律师商量并提出异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五条: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被拒绝承认的事实存在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人身保险公司拒绝承认被保险人确已经患病或者不承认身故是应当给付保险金或者保险金的数额,被保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保险合同效力并要求给付保险金或者保险金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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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5:2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