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的非法证据规则有哪些内容 |
释义 | 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的非法证据规则内容包括: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一、刑警队审问打人怎么办 任何时候公安民警都不能殴打他人,可以向公安督查投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二、证据能力的判断应遵循的原则有什么 证据能力的判断应遵循的原则如下: 1、相关性原则:就是指作为证据内容的证据材料与待证事实之间存在某种客观的联系。 2、实体公正性原则:实事求是,忠于事实,还案件的本来面目,是收集证据的关键。 3、程序公正性原则:证据的收集过程必须符合法定程序,严格依据刑事诉讼法排除非法证据规则。 三、认定敲诈勒索需要什么证据 证据有七种: (一)物证、书证; (二)证人证言; (三)被害人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五)鉴定结论; (六)勘验、检查笔录; (七)视听资料。 针对于敲诈勒索,需要证明对方使用的手段或者方法使你感觉害怕或者恐惧而索要财物,可以做的有: 1、保留含有敲诈勒索内容的图像以及语音信息,比如电话录音,录音,录像,短信,邮件等。 2、寻找知情人,让其提供证人证言; 3、对伤害部位要及时拍照,保留照片和致伤工具等。提供自己身体受到伤害的病历、诊断证明及医疗费票据等整个证据中需要证明的有:对方使用威胁,要挟方法;对方使用这些方法是索要财物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第五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确有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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