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 贷款限额 |
释义 |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借款人必须拥有城镇户籍。借贷人本人及所在单位在当地,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并且借贷人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备有偿还贷款的能力的是可以进行贷款的。如果借贷人同意办理房地产担保或抵押财产保险的,以及拥有合法合同或协议购房的,都是可以进行公积金的办理,公积金贷款工资证明需要到本人单位开具。 一、上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是什么 1、借款人具有城镇户口; 2、本人及所在单位在本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从后往前推算); 3、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购买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并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 5、有法律规定的资产为贷款抵押或质押; 6、同意办理置业担保或抵押物财产保险; 7、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上海公积金贷款要满足的条件 1、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真实有效证明材料; 4、借款人还清公积金贷款后,再次购房的,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5、有贷款委托人认可的住房作为抵押。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贷款法律条件主要包括: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2、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至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低于规定的时间,未发生或者已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3、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应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所购住房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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