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相互串通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行贿中标等行为将导致中标无效,构成犯罪者将受到刑事追究,未构成犯罪者将受到罚款处罚,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比例计算。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 拓展延伸 招标投标活动中围标串标行为的法律制裁措施 招标投标活动中围标串标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原则,对经济发展和社会利益造成了严重影响。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我国法律对围标串标行为进行了明确的法律制裁措施。依法对围标串标行为的主体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吊销资质、限制参与招标投标等措施。此外,相关法律还规定了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揭发围标串标行为,为打击违法行为提供有力支持。通过法律制裁,我们能够有效遏制围标串标行为,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正透明,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结语 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围标串标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平竞争原则,对经济发展和社会利益造成了严重影响。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我国法律对此进行了明确的法律制裁措施。通过罚款、吊销资质等措施,我们能有效遏制围标串标行为,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正透明,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我们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揭发围标串标行为,并将为打击违法行为提供有力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二章 招 标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二章 招 标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八条 本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