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 2已满14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八种犯罪行为要负刑事责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 3已满16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 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但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果伤者的伤势未达到轻伤,只达轻微伤的,则不构成犯罪,不会受到刑罚处罚,只能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但如果伤者是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则可以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