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是否包括欠债?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签名或追认的债务以及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算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因此一方欠的债如果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为共同债务,否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拓展延伸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欠的债是否会对另一方产生法律责任?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欠的债务是否会对另一方产生法律责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大多数国家的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并不意味着双方对彼此的债务负有共同责任。一般情况下,债务是由借款人个人承担的,除非另有约定或存在特殊情况。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一方的债务可能会对另一方产生影响。例如,如果夫妻共同财产被用于偿还债务,另一方可能会受到损失。此外,如果债务影响到夫妻共同生活或家庭稳定,法院可能会考虑另一方的利益,并做出相应的判决。因此,具体情况需要根据相关法律和具体案件来进行判断和解决。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符合共同意思表示,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法律责任并非自动扩展至另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可能对另一方产生影响,如共同财产被用于偿还债务。法院会考虑另一方的利益,并做出相应判决。具体问题需根据相关法律和案件进行判断和解决。(《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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