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商标注册的形式审查内容有: 1、申请人资格; 2、申请书填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商标及商标图样的规格、数量; 4、证明文件是否完备; 5、注册费用是否缴纳; 6、商标注册的形式审查的其他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