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处罚金交了不可以减刑。交罚金不能减少刑期,罚金属于附加刑,犯罪分子被判处罚金的,则罚金是其应当缴纳的,不能以此减少刑期,犯罪分子要减刑的,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减刑条件。 对于应当并处罚金刑的犯罪,如被告人能积极缴纳罚金,认罪态度好,且判处的罚金数量较大,自由刑可适当从轻,或考虑宣告缓刑。 可以处罚金的情形如下: 1、偶犯或者初犯; 2、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3、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 4、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的; 5、被胁迫参加犯罪的; 6、全部退赃并有悔罪表现的; 7、其他可以依法单处罚金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