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这样举证: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支持诉讼请求的计算方法及计算清单,如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计算清单;当事人认为应当向法庭提交的其他证据。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