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在转让后如何处理债务问题? |
释义 |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合并时无论是否进行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转让前公司的债务应由合并后的企业承担。如果转让的是法人,则由企业承担债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分立时,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如果公司进行合并,无论是否进行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转让前公司的债务应由合并后的企业承担,而如果转让的是法人,则由企业承担债务。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72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第173条,公司合并时,应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第174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承继。 一、公司合并程序有哪些 公司的合并程序如下: 1、董事会作出合并决议; 2、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 3、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4、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5、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二、公司分立是否属于公司合并 设立分公司不属于分立合并。其属于公司的分支机构。《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结语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如果公司进行合并,无论是否进行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转让前公司的债务应由合并后的企业承担,而如果转让的是法人,则由企业承担债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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