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编者按 第一讲律师参与不良资产行业的前景 第二讲律师参与不良资产行业需做好哪些准备 第三讲律师参与不良资产领域的方式及如何创收 以下这些操作有些高端,考验律师的眼光、格局、胆量和实力,需具备较高水平才能尝试,成功与否还要些运气: 情形一:当律师掌握了某些抵押物、查封物、抵债物将严重影响相邻物业的价值或使用功能,或者与相邻物业连片开发(改造)即可大幅升值时,可以购买相应债权或物业。之后①可尝试与相邻物业的权属人商洽共同开发、提升价值;②或将前述债权或物业溢价转手。 情形二:当律师掌握了某些抵押物、查封物、抵债物的价值或使用功能严重受限于相邻物业(类似于钉子户),或者与相邻物业连片开发(改造)即可大幅升值时,如果相邻物业价格不高(或前述物业将快处置),可以购买相邻物业。之后①在前述物业处置时尽可能将相邻物业的障碍予以披露及夸大,令意向买家产生疑虑;②自己或合作伙伴在合适的价位购入前述物业;③如前述物业被第三方购入,则可与之商洽合作或将自身物业溢价转让之。 情形三:律师掌握了有效信息,或与债务人合作(其实就是串通),利用小额债权的案件抢先查封别人的抵押物。之后①故意通过关联人不断提出异议、复议等程序拖延时间,长期不处置;②在债权人(金融机构或AMC)处置抵押物对应债权时压价竞买;③债权被第三方竞买的,则与之商洽合作或将自身债权溢价转让之。 情形四: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判断某宗抵押物或查封物的价值巨大,在调查清楚产权人全部负债的情况下,在精密计算成本、收益及评估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可与合作伙伴收购涉及产权人的全部债权,查封及轮候查封该物业,之后在该物业处置时赚取差价或以物抵债。 如果律师的尽职调查水平较高,或者与债务人熟悉(不说串通),或者触角敏锐,或自身具足够实力,在不良资产行业内其实有大把文章可做。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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