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羁押 必要性审查是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规定,是指对被 逮捕 的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 变更强制措施 的监督活动。 法律客观: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一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应当由负责侦查的部门提出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意见,移送本院负责捕诉的部门审查。负责捕诉的部门审查后应当提出是否同意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意见,报检察长决定。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一十七条 对公安机关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备案,由负责捕诉的部门审查。负责捕诉的部门认为公安机关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不当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