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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海南不见面审批户口办理一般要多久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为15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海南省推行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实施方案》
    三、实施步骤
    (一)谋划启动阶段(2017年5月-9月)。研究制定《海南省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实施方案》《海南省“一窗式”受理办理实施方案》,启动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改革工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包括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梳理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事项,推出首批试点事项,上线运行。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7年10月-2018年底)。抓好省、市县、乡镇(区)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改革推进工作,分三批实施。第一批:2017年底实现3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审批”;第二批:2018年6月底实现70%的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审批”;第三批:2018年底实现80%的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审批”,原则上办件量占总办件量的80%。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推进标准化建设,制定公布“不见面审批”事项目录,完善“不见面审批”政务服务平台各项功能,建立规范各项规章制度,深入研究存在问题,改进薄弱环节,总结评价、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改革成果。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梳理事项。依据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全面梳理各级各部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依相对人申请由政府部门作出决定的事项,研究确定可开展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事项。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申请人必须到现场申请办理的事项(如不动产登记中确需申请人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包括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都应当纳入“不见面审批”。编制“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包括审批和公共服务),由全省各级政府(或审改办)按照本实施方案第三条第二项规定,分三批统一对外公布,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实行“不见面审批”事项标准化、编码化管理,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各市县政府进一步清理公共服务事项,制定和公布公共服务目录。
    牵头单位:各级编办、各级政务中心。
    配合单位:省政府直属有关部门、省法制办。
    (二)制定实施计划。市县政府和省政府直属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将全面梳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分批落实,确保2017年底实现30%以上、2018年6月底实现70%、2018年底实现80%的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审批”,并将分批实施的事项清单对外公布的同时报省审改办,纳入全省“一张审批网”。
    牵头单位:各市县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部门。
    配合单位: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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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20: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