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的居住权和使用权有何不同 |
释义 | 居住权是对他人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占有、使用权,可通过遗嘱、遗赠或合同约定设立。房屋使用权是对房屋的享用权,租赁活动成交的是使用权,不能出售、抵押、赠与、继承,属于房屋所有权的一部分。 法律分析 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享用权。房屋租赁活动成交的是房屋的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不能出售、抵押、赠与、继承等,它包含在房屋的所有权之中。 拓展延伸 房屋的居住权和使用权的区别及法律解析 房屋的居住权和使用权是房屋法律概念中的两个重要要素,它们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区别。居住权是指居住在房屋中的权利,包括居住、休息、生活等权益,属于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使用权是指对房屋进行使用、支配和处分的权利,包括租赁、转让、改建等权益,属于财产权利。居住权是一种人身权利,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而使用权则是一种财产权利,可以根据合同或法律规定进行转让。在实践中,居住权和使用权的具体范围和限制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因此,了解房屋的居住权和使用权的区别对于保障个人权益和遵守法律非常重要。 结语 居住权和使用权是房屋法律概念中的两个关键要素。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占有、使用权,属于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使用权是指对房屋进行使用、支配和处分的权利,属于财产权利。了解居住权和使用权的差异对于维护个人权益和遵守法律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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