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更劳动合同,单位说的算吗? |
释义 | 答案是否定的!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 员工和用人单位一旦签订劳动合同,就如同板上钉钉,再也不能更改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形势时时在变化,当用人单位和员工双方已无法就原来的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变更合同就应运而生。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方面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员工就只有低头接受的份吗?答案当然也是否定的。 事实上,影响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因除了客观因素(如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之外,更为常见的还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的原因,而其中,大家最熟悉的还是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 从法律上分析,工作岗位和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故调整岗位、降低薪酬都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而变更劳动合同必须经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否则用人单位无权单方面对劳动者进行调岗降薪。因此,劳动者要充分利用协商的过程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面对用人单位的调岗要求,劳动者要结合个人意愿及时与之协商;其次,对用人单位强行调岗的,劳动者有权予以拒绝。 最后,劳动者还应注意记录双方的协商过程,提前为今后的纠纷固定证据。 需提醒的是,在协商未成前劳动者仍应在原岗位继续工作;如果未达成一致就去新岗位上岗,实际履行超过一个月将会被视为同意调岗。此时发生争议,劳动者维权难度将大为增加。 一、公司调动工作岗位不愿意去有没有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调动工作岗位,没有经过劳动者的同意,用人单位的行为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2、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劳动者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2N; 3、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调整岗位的。当然,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证据的。劳动者拒绝调整岗位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单位也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即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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