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办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都愿意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后,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该过程一般需要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双方的结婚证以及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协议离婚是一种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 法律分析 去民政局离婚是协议离婚,一般需要以下文件和材料: 1、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都愿意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后,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 拓展延伸 离婚手续所需材料清单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身份证明:双方离婚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结婚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本: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4.离婚协议书: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5.子女抚养权协议书:如有子女,双方签署的子女抚养权协议书;6.财产分割协议书:如有共同财产,双方签署的财产分割协议书;7.收入证明:双方的收入证明,如工资单、银行对账单等;8.其他证明材料:如共同债务清偿证明、房产证明等。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民政局或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材料清单。 结语 协议离婚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双方自愿离婚,达成一致后,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离婚手续还包括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协议等。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民政局或律师获取准确清单。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