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被告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会对诉讼程序和判决结果产生影响。在民事案件中,被告人的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两者不同,可能导致法院判决缺乏实际执行力,或者影响被告人的判决执行效果。如果被告人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有差异,法院在判决时应先考虑实际居住地所在地法院的管辖权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被告人实际居住地所在地法院应当具有案件管辖权,因此,如果被告人的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不一致,则应当向实际居住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在判决时,法院还应当充分考虑被告人的实际生活情况,比如收入、财产等,避免因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而产生不必要的司法困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被告人的住所、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在本法所规定的人民法院辖区,或者合同、侵权等行为地在本法所规定的人民法院辖区的,由该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