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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诉讼被告住所地在哪
释义
    公司诉讼的被告住所地是:1、若被告为自然人的,住所一般为其户籍所在地,若其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2、若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住所地一般为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条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公司的住所是否应在登记机关所在地
    公司的住所通常来说是应该在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公司的住所是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设立公司应当向住所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因此公司的住所应当在登记机关所在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条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本人想咨询一下公司解散诉讼的原被告是什么
    公司解散诉讼适用普通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的住所应该在登记机关所在地吗?
    公司的住所应该在登记机关所在地。公司的住所是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设立公司应当向住所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因此公司的住所应当在登记机关所在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条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公司被告公司货款执行有效期多长?
    法律分析:公司间货款追诉时效是3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公司被告公司的货款执行有效期有多长?
    法律分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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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3:0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