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清远中考录取批次 |
释义 | 清远市中考录取批次 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批次 考生填报志愿前,市招考办将公布清城区第一梯度线(民办高中公费生线)、清城区第二梯度线(民办高中普惠生线)。 (1)提前批次 省属中学面向全省自主招生、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公费定向生。 (2)第一批次 第一次投档 公办高中自主招生计划,清远市第一中学面向全市招生计划,以及考试分数在第一梯度线以上的清城区考生,根据考生志愿投档。 第二次投档 除清城区外的其他各县(市、区)普通生计划;考试分数在第二梯度线以上的清城区考生;中职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民办高中自费生计划;根据考生志愿投档。 (3)第二批次 各中职(含技工)学校普通生计划。 第一批次第一次投档录取,以及第二次投档录取后,按照投档学校录取情况,在不超过市教育局下达的该批次学校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市招考办分别组织清城区考生填报补录志愿,并进行补录。各县(市、区)招考办组织本县(市、区)考生补录。公办高中学校自主招生不设补录,公办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未完成计划数,将自动转为学校普通生计划数。 中考录取批次 第一批:普通高中特长生;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外语、艺术类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公办高中港澳子弟班;中职三二分段及省级以上重点特色专业招生计划。 第二批:公办的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和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的名额分配计划。 第三批: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其他招生计划;引入国家、省、市优质教育资源新建的普通高中学校,经市教育局批准的部分招生计划。 第四批: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其他招生计划、中等职业学校其他招生计划。 同一批次报考生:计算机会将中考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然后按照顺序进行依次录取。在录取时,按照学生的成绩,将学生录进到志愿填报靠前且暂未招满的学校。假如所有志愿的高中校都完成了招生计划,且学生未能被录取,那么该生只能在统招结束后自行联系可补录的学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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