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规避债务怎么办 |
释义 | 如果债务人利用离婚规避债务,将财产转移到原配偶名下,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诉并追加原配偶为被告人。如果法院核实情况属实,被告人和原配偶间的财产分割协议将被视为无效,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用这部分财产偿还相关债务。 法律分析 离婚规避债务,如果是债务人利用离婚的方式,将财产转移到原来配偶的名下,从而规避债权人的债务的情况,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诉,在起诉的时候将原来的配偶追加为被告人,法院核实相关情况后,如果属实,法院会做出被告人和原来配偶之间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无效。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用这部分财产偿还相关的债务。 拓展延伸 在离婚过程中,共同债务是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包括共同借款、共同担保、共同经营等。离婚后,共同债务的处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如果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那么离婚后,债务责任也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债务是由一方单独承担,那么另一方可以申请豁免。如果债务是由一方承担,但是另一方也有责任,那么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达成一致,共同承担债务。总之,在离婚过程中,共同债务的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公正的分配,以避免债务问题对离婚产生负面影响。 结语 如果债务人利用离婚规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将原配偶追加为被告人,法院会判定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无效,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用这部分财产偿还债务。离婚过程中,共同债务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如果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那么离婚后,债务责任也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需要合理、公正地分配共同债务,避免债务问题对离婚产生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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