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妇女出嫁后能否获得补偿赔偿安置 |
释义 | 法律分析: 农村妇女出嫁后也是可以获得补偿赔偿安置的。获得补偿赔偿安置权并不会因为行为人出嫁而灭失。出嫁女本身户籍还在娘家所在村集体,自出生时就登记在其父母名下的户口簿上,是具有娘家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农村妇女离婚后,如果其在新居地已经取得承包地的,则原承包地发包方可收回原承包地,其不再享有原土地承包权;如果在新居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则仍然享有原土地的承包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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