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再婚结婚登记,需要带离婚证明,或者出具证明无配偶的相关信息。关于婚姻登记,中国《婚姻登记条例》具体规定,男女双方必须持有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以及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出生年限和婚姻状况证明。共同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离婚申请再婚时,还应当持有离婚证明。婚姻登记机关是城市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无区的市人民政府,是农村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机关认真审查当事人的申请后,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否则不予登记。 法律客观: 《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 结婚登记 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 身份证 ;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