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定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既遂后会被怎样判刑? |
释义 | 认定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既遂后会的判刑: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客观方面表现为强令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犯罪客体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厂矿企业、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安全;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犯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这里所说的“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性质的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私营企业;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里的过失是就行为人对其行为所引起的重大事故的心理态度而言的,至于行为人对其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本身,则可能是明知的、故意的。 二、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认定有什么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认定: (一)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二)客观方面:表现为强令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这里所说的强令是指明知违章并存在着很大的危险而仍然强迫下属进行作业。 (三)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具有强令资格的人,通常情况下是作业的领导者、指挥者、调度者。 (四)主观方面:是过失。所谓过失是指行为人对所发生的后果而言,而对于既违章又冒险则是明知的。 三、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构成要件有:1、客体是公共安全;2、客观方面表现为强令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为过失。《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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