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嫖娼能开无犯罪证明。 一.嫖娼是一种违法行为但非犯罪行为,刑法中没有对于嫖娼的处罚,是不影响开无犯罪记录的,但是却是违法的,属于治安案件,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从性质上而言,嫖娼只是属于普通的违法行为,并不构成犯罪行为,因为犯罪行为必须是违反了刑法规定的。嫖娼行为会留下违法记录,但是不属于案底。 二.一旦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了,那么将会把相应的处罚文书上传到电脑系统中,以后无论何时,只要公检法机关调查的话,都可以调出此项违法记录来。然而,这并不属于案底。案底是一种民间的称呼,并不是一种正规的法律术语,指的是有犯罪记录者。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在以下这些情况下的人员都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公安机关都可以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1)公安机关终止侦查,或者撤销案件的。 (2)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起诉以后又作出撤回起诉决定的。 (3)已经进入人民法院的审判程序,但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_粢二捂降模κ找陨鲜迦找韵戮辛簦梢圆⒋ξ迩г韵路?;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