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 退休 。1、男性年满六十周岁,女性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 工龄 满十年的;2、男性年满五十五周岁、女性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3、男性年满五十周岁,女性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的应当准予退休。 法律客观: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认真执行干部退(离)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一 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周岁)的干部,都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不需本人提出申请。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对本单位达到退休年龄的干部,应事先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经任免机关批准,在其达到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通知本人,并在其达到退休年龄后的一个月内按规定办完有关手续,不再列为在编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