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逃逸商业险是否理赔 |
释义 | 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商业保险合同是否应该赔偿,关键看其免责条款是否做了特别提示,如果没有明确提示及明确说明,免责条款就不发生法律效力。保险公司应当予以赔付。 一、车辆超载车祸保险公司赔吗 如果是商业保险,双方在保险合同中约定超载为免责条款,则保险公司尽到了告知义务的,则保险公司可以不赔偿;反之没有约定为免责条款或者没有尽到告知义务的,则保险公司仍应当赔偿。如果是第三者强制责任险,则应当赔偿。 二、交通事故保险要求扣出自费合理嘛 1.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本保险合同的规定,并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核定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 2.保险公司出具由投保人确认签字的保险合同原件,合同明确表明对于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已尽到了完全的提示告知义务。保险公司主张扣除自费药合法合理。 三、无证驾驶造成交通事故,商业险会理赔吗 首先,商业保险合同中如果有“无证驾驶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造成的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的规定,此种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民法典》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另外,如果保险公司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其在接受投保人投保时,按照相关规定就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条款向投保人依法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因此,无证驾驶能否用商业保险理赔,要看商业保险的合同内容,以及其中的免责条款有无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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