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如果是由于餐厅没有尽到保障顾客安全的义务导致顾客摔伤的,顾客可以与餐厅协商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所费等一系列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怎么赔偿;如果是由于顾客自己原因导致摔倒的,则不能要求餐厅赔偿。如果是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的,则可以向第三人索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