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还能再分割吗 |
释义 | 离婚后如果有法定的情形的,还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一方发现在离婚协议中有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另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中对财产分割的相关约定,或者对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的分割条款反悔的情形,都能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有财产。 一、离婚协议怎样写 离婚协议书在办理离婚登记时会经民政局备案,如事后反悔是非常困难的,因此,签订协议时最好咨询下专业人士。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要有操作性,不要过于简单,条款的约定不能过于宽泛。比如: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无异议”。由于有哪些财产、如何进行分割没有在离婚协议书中体现,因此双方就很容易产生歧义,一方认为财产分割已完毕,说明财产已没有必要分割,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另外一方则认为既然没有明确约定财产的具体项目和处理方式,应当视为约定不明或没有分割,应当重新依法分割。这样最后的结果还是诉诸法院,那么这份离婚协议书的起草还是有问题的。另外,还要防止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隐匿财产,因此,不能做类似“男女双方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或“男女双方无其它财产争议”的约定,以避免离婚后丧失起诉分割对方隐匿的财产,其它财产的机会。 二、离婚协议签名返悔可以吗 离婚协议签名在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前是可以反悔的。如果已经向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对财产分割在一定条件下是能反悔的。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离婚协议书签字了能不能重新起诉 签订离婚协议后也可以重新起诉。男女双方在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反悔,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人民法院审理后,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未发现欺诈、胁迫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夫妻一方隐瞒、转让、出售、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对方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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