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跟诈骗罪能否想象竞合? |
释义 | 抢劫罪跟诈骗罪是不可以想象竞合的,想象竞合是指行为人以一个主观故意实施一种犯罪行为,触犯两个以上罪名,以主观故意犯罪从重处罚。想象竞合是一种与其他犯罪形态有显著区别的犯罪形态。 一、数罪并罚和择一重罪处罚怎么区分 数罪并罚和择一重罪处罚的区别是数罪并罚会将所犯的全部有期刑加起来,择一重罪是选择所犯的罪要承担的处罚中最重的一个进行处罚。 数罪并罚,是指人民法院对一人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并根据法定原则与方法,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数罪并罚的基本原则包括并科原则、吸收原则、限制加重原则、折中原则。并科原则是将一人所犯数罪判处的刑罚绝对相加,合并执行。并科原则是报应刑思想的产物,机械地实行一罪一罚,数罪数罚,表面上公正,实际上有刑罚过苛之弊。尤其是对于无期徒刑、死刑等刑罚方法来说,不存在合并执行的可能性。即使对于有期限的自由刑来说,绝对并科,导致刑期远远超过人的自然生命,因而变得毫无意义。 从一重罪处断是一个犯罪行为触犯了几个不同的罪名,或者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而其犯罪方法或结果又触犯了其他罪名时,按数罪中最重的一个罪所规定的刑罚处罚的一种量刑原则。即数罪中法定刑不同时,选择其中法定刑较重的罪进行处罚。处理想象竟合犯和牵连犯时的量刑原则。 二、故意犯罪停止形态与故意犯罪阶段有何联系与区别 犯罪停止形态是指犯罪行为由于某种原因(比如自动放弃或被迫放弃犯罪等等)而形成的最终的犯罪形态。分为预备形态、未遂形态、中止形态、既遂形态。犯罪阶段是指犯罪行为发展的动态过程。二者区别是,一个具体的犯罪行为只能有一种犯罪停止形态,预备形态、未遂形态、中止形态、既遂形态只能有一种而排斥其他形态。而一个犯罪行为存在很多阶段,比如犯罪预备阶段、实行阶段等等。这些阶段可以同时存在。这个具体犯罪行为分为几个阶段,预备阶段与实行阶段是可以同时存在的。当然也可能由于某种原因只发展到预备阶段。但这个犯罪行为最终只能有一种犯罪形态,就是犯罪未遂,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 三、想象竞合犯的构成要件 想象竞合犯是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以上的罪名,但由于只有一个行为,所以只能定一个罪的情况。这是由法律逻辑推理方法——三段论所造成的情形。其构成要件有:1、客观上只有一个危险行为;2、犯罪行为触犯了数个罪名。最后想象竞合犯的处理是选择所触犯的罪名中最重的罪进行定罪量刑。因为只有一个犯罪行为,所以只能定一个罪名,否则会加重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侵犯了人权,违反了刑法的基本原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至三项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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