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欠债后一方如果故意不领传票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是必须出庭的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则法院可以在两次传唤后,拘传该被告到庭,并依法作出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