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离婚案件涉及到当事人双方的身份关系,为了便于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一般来说,当事人双方须出庭参加诉讼。针对离婚案件,人民法院经过两次传唤后,被告无故不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是可以适用拘传的。但是,在现实的离婚审判实践中,法院适用缺席审判较多,适用拘传较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