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2020年9月19日零时之后发生的交通事故,交强险责任限额按照调整后的执行(医疗费限额18000、死亡伤残限额180000元,财产损失2000;无责任医疗费限额1800、死亡伤残限额18000元,财产损失100元);,2、从2021年10月1日开始,陕西省人身损害赔偿类民事纠纷,统一按照陕西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统一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