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金昌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流程 提交材料、受理、审核、办结 二、金昌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2.《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二十六条:参保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缴清欠费。 三、金昌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受理条件 单位欠缴社会保险。 四、金昌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申办主体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五、金昌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办理地点 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西路20号政务中心B区20窗口 六、金昌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