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外情第三方是否犯法? |
释义 | 婚外情第三者不违法,但可能面临道德舆论谴责。离婚时,有婚外情的一方属于过错方,无过错方有权向其请求损害赔偿。出轨是否属于过错方要根据民法典规定的情形来判断。婚外情赔偿协议无效,法律对婚姻不忠现象有相应制裁措施。 法律分析 一、婚外情的第三者犯法吗 婚外情第三者并不违法。第三者应当接受道德舆论的谴责,接受道德法庭的审判,依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第三者无需承担任何法律上的责任。夫妻双方因一方婚外情离婚的,有婚外情的一方属于过错方,无过错方有权向其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婚外情的一方属于过错方吗 离婚过错方指的是婚姻中出错的一方,出轨是否属于过错方,要看是否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如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存在这些行为的一方即为过错方。 出轨行为违背了夫妻之间忠诚的义务,但不一定就构成了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的情形,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状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行为,如果只是偶尔婚外性行为不属法律意义上的过错。因此出轨方不一定属于过错方。 离婚的过错方是相对与无过错方而言,无过错方在裁判离婚的时候有权利向有过错的一方请求赔偿,在我国的法律上称为离婚损害赔偿。 三、婚外情赔偿协议有效吗 婚外情赔偿协议,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所谓“婚外情”,一般是指夫妻一方背叛夫妻忠实原则,与婚外第三者发生婚外恋或同居,如“一夜情”、“包二奶”等。“婚外情”也可称“出轨”、“红杏出墙”等。婚外情第三者的赔偿协议无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立法原意,民法典除了保护合法婚姻外,法律条文也明确规定了对婚姻不忠现象的制裁,如一方对婚姻有过错,法院在判决双方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少分;离婚财产分割时应照顾子女及女方的合法权益等等。 结语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婚外情第三者并不违法,但其应当接受道德舆论的谴责和道德法庭的审判。在离婚过程中,有婚外情的一方被视为过错方,无过错方有权向其请求损害赔偿。然而,婚外情赔偿协议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其在法律上无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立法原意,法律对婚姻不忠现象有相应的制裁措施。因此,在处理婚外情相关问题时,应遵循法律规定并保护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一百三十八条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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