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法院会怎么判决 |
释义 | 法院判决离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如果在起诉离婚中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且无法和好的,法院会判决离婚。不能证明则不会判离。 一、我老公去诉讼离婚,我不想离怎么办呢 老公起诉离婚老婆不想离的,则女方需要证明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因为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只要能够证明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法院就不会判决离婚。 如果男方提供了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的,则女方就需要提供证明来反驳对方的证据;如果不能反驳对方的证据,对方的证据被法院采纳了,则法院就会判决离婚,不论是否双方都同意离婚。 二、老公要离婚,我不想离!但是真要离我可以做什么 老公要离婚老婆不想离婚的,老婆需要证明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因为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只要能够证明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法院就不会判决离婚。 如果老公提供了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的,则女方就需要提供证明来反驳对方的证据;如果不能反驳对方的证据,对方的证据被法院采纳了,则法院就会判决离婚,不论是否双方都同意离婚。 三、离婚还有孩子怎么办理? 如果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无法协议离婚的,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会判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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