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被动原则:即尺禅和必须由企业主动提出申请。 2、个案原则:即企业就一个商标案件提出申请,认定机关根据企业商标是否符合《驰名商标认定袭笑和保护规定》的要求,成熟—件,认定一件。 3、客观驰名原则:即在一定范围内客观驰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四条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陵盯,作为处置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置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商标争议处置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处置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