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交税费明细科目有哪些 |
释义 | 应交税费明细科目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本科目还核算企业按其他规定缴纳的教育费附加、保险保障基金、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对其经营所得依法缴纳各种税费。这些应缴税费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确认、计提,在尚未缴纳之前暂时留在企业,形成一项负债(应该上缴国家暂未上缴国家的税费)。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缴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综上所述,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 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第十五条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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