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触犯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犯罪嫌疑人,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还会被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金。如果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那么不仅会被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还会被处两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损失怎样追偿 1、违法发放贷款罪直接经济损失可以要求借贷者赔偿,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单位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自然人犯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3、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4、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