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手机可以在交管12123查询驾考成绩。 机动车驾驶证记载持证人的身份证件号码、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长期住址、国籍、准驾(学)车型代号、初次领证日期、有效期和管理记录,并有发证机关印章、档案编号和持证人的照片。临时驾驶证还应记载有效区间。 机动车驾驶证式样由公安部规定。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向长期居住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在暂住地居住1年以上的,可以向暂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身体条件如下: 1、申请大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驾驶证的,身高不低于155厘米,申请其他车型驾驶证的,身高不低于 150厘米; 2、两眼视力不低于标准视力表0.7或对数视力表4.9(允许矫正); 3、无赤绿色盲; 4、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5、四肢、躯干、颈部运动能力正常。 关于考试科目的规定如下: 1、考试科目为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场地驾驶、道路驾驶; 2、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及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按照《考试科目表》的科目进行考试;。 车辆管理所应对持证人按以下期限进行审验,审验时进行身体检查,审核违章、事故是否处理结束。对审验合格的,在驾驶证上按规定格式签章或记载。持未记载审验合格的驾驶证不具备驾驶资格。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二十二条 驾驶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持证人应当到车辆管理所换证。车辆管理所应结合审验对持证人进行身体检查、审核违章、事故是否处理结束,对审核合格的,应换发驾驶证。 因特殊情况下能按期换证的,应当事先申请提前或延期换证,事先未申请并超过有效期换证的,依法处罚后予换证。 持证人在换证期间,有义务接受交通法规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