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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融资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有什么区别
释义
    法律分析: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具体包括:
    1.在传统租赁中,出租人的租赁物一般是出租人在订立合同前就拥有的,并不是根据特定承租人的特殊需要专门购买的。而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要按承租人的特殊需要,向承租人指定的出卖人购买,出租人购买标的物的行为与其出租标的物的行为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由此产生两个有关联的法律关系,一是买卖,二是出租,买卖是为出租服务的。
    2.在传统的租赁中,租赁物是不动产和动产。在融资租赁中,租赁物主要是指动产。
    3.在传统的租赁中,租期受到法律的限制。租赁期间不能超过20年,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融资租赁合同未作限制性的规定。
    4.在传统的租赁中,出租人承担维修义务,另有约定的除外。在融资租赁中,维修义务由承租人承担。
    5.在传统的租赁中,租期届满,出租人收回租赁物,而对于融资租赁,则依照约定有三种情况:一是返还,二是续租,三是归承租人。
    一、融资租赁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融资租赁的法律规定如下:
    1、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和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并提供给承租人,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2、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和租赁物的选择签订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权利;
    3、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根据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和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
    二、在融资租赁中承租人擅自抵押租赁物怎么办?
    1、出租人可以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要求承租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相应的损失。
    2、第三人通过抵押权善意取得融资租赁物,出租人不可以主张抵押无效,要求取回租赁物,但可以要求租赁人赔偿。
    判断第三人是否善意取得,要看是否满足以下条件: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3、第三人通过抵押权取得租赁物的,只要存在以下情形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请求无效,要求返还租赁物。
    (1)出租人已在租赁物的显著位置作出标识,第三人在与承租人交易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物为租赁物的;
    (2)出租人授权承租人将租赁物抵押给出租人并在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抵押权登记的;
    (3)第三人与承租人交易时,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或者地区主管部门的规定在相应机构进行融资租赁交易查询的;
    (4)出租人有证据证明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交易标的物为租赁物的其他情形。
    4、出组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同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因此,对出租人而言,要是承租人擅自抵押租赁物的,都可以要求其赔偿相应的损失,协商不成的,可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追着索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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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8/1 7:21:12